发布单位:广元市中心医院
招聘岗位:眼科医师,医学检验科技师,儿科医师,神经内科医师,心血管内科医师,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医师,皮肤科医师,胸外科医师,神经外科医师,神经ICU医师,麻醉科医师,病理科医师,超声医学科医师,心血管超声心功能科医师,医学影像科医师,精准医学中心医师,护理部护士,护理部护士
工作地点:广元
职位数量:若干
招聘人数:若干
报名截止日期:2025-04-10 18:00:00
报名时间:见公告详情页
报名方式:见公告详情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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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广元市中心医院2025年上半年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公告详情:
根据医院发展规划和学科建设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2025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应证书;其他报考者须在报名前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应证书。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及工作能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工作积极主动,具有强烈的奉献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
5.在职工作人员报考,原则上须征得工作单位书面同意。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影响期满影响使用的;
5.曾违反《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川办发〔2002〕40号)第三十四条第二、三、四、五、六款规定被解聘的;
6.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或乡镇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失信人员在记录期内的。
8.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招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
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精神,应聘人员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应聘岗位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五)人才待遇
1.博士研究生待遇
(1)解决事业编制;
(2)发放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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